第四百零四章 你要是唠这个,我可就不饿了(第3页)
那边丁氏抱着碗美滋滋走了。
心里想:
哼,这老秦家如今发财了,作为邻居,多吃碗饭怎么了
吃她家的饭,是给她家面子!
话说回来,王凤英那大媳妇和老婆婆可真够瞎的,都没发现自己排了两次。
明天排三次!
丁氏不想学旁人蹲在墙角吃,就回到家里坐桌子吃。
突的,门口进来一个人。
定睛一看,不是秦二云么
丁氏嫁过来的时候,秦二云还待字闺中呢,两人当时挺聊得来的。
后来秦二云嫁到隔壁村,就没啥联系了。
现在跟秦家闹得不痛快,瞧着秦二云便也不是很顺眼,没好气道,"你走错门了吧你娘家在隔壁。"
秦二云长叹口气,"我现今,哪里还有什么娘家啊老秦家早就没了我的位置。"
丁氏顿时来了精神:你要是唠这个,我可就不饿了。
秦二云果然自顾自说起来了。
"丁嫂儿,你也知道,我跟我男人,在外辛辛苦苦打拼那么多年,就养了一个宝贝闺女,在城里找个女婿还不容易么都怪我蠢,信了我大嫂的鬼话,说什么城里的婆婆都势利眼,会欺负儿媳妇,诗诗要是嫁到老秦家,他们一家都把诗诗当宝。"
"我就鬼迷心窍把女儿嫁了过来。结果诗诗给他们家生了两个大胖儿子,他们不认就罢了,还诋毁我诗诗的名誉,我这心里,比吃了黄连还苦啊!"
丁氏这么爱看热闹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一出"滴血认亲",当即安慰道:
"你大哥大嫂,现在可威风哩!又有当校尉的儿子,又有当举子的女婿,侄儿侄媳还在村里当地主,他们跟着发了财,如今瞧人都不用眼睛用鼻孔。"
秦二云便道,"跟着老三家能发什么财他们现在手里的银子,都是我跟我男人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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