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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七月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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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关押(第2页)

"我们已经和医院的医生确认过,你眼睛受伤并不严重,只要静养就好!并不需要缠纱布住院治疗。"其中一个警员,拿出从医生那里记录的口供。

"我这是眼睛诶!万一留下后遗症,影响视力,或者发炎,我爱惜我自己的身体,小心一些,也有错"恩宁指着自己那双依旧红彤彤的眼睛说。

她确实受伤不重,当时医生也说,可以回家静养,少玩手机,少看电子产品,按时上药养几天就没事了。

但楚黎川紧张她,非要让她住院。

她也觉得眼睛是大事,小心为妙。

"你和受害者发生冲突,心怀怨恨,住院只是你为自己开脱嫌疑的手段!"警方一口咬定,恩宁就是杀害舒文的凶手。

"我和舒文确实发生冲突,但只是一场误会,我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杀人吧"恩宁试图为自己辩解,可警方又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恩宁就是凶手。

"从医院到案发现场,步行十分钟。监控视频显示,你从离开医院到回来,用了四十二分钟,你完全有时间作案!而且我们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属于你的DNA。"警方拿出一个塑料文件袋,里面又是照片,又是数据。

恩宁看得一脸懵。

"这一份是从受害者指甲缝隙中提取的皮屑样本,经过数据比对,是你的皮肤组织。"警方说。

恩宁呆住了,低头看向自己受伤的手背。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手背什么时候被抓伤,一道血红的口子。

只知道昨天早上起来,手背火辣辣的疼,不知是不是自己晚上起夜,不小心刮到哪里。

更主要的是,舒文坠下枯井摔死时,手指中还缠着几根发丝,那发丝也是恩宁的。

种种证据,全部指向恩宁。

恩宁百口莫辩。

甚至有一瞬怀疑自己,难道晚上梦游,将舒文推下枯井

恩宁不住为自己辩解,她没有杀人,她连一条鱼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

"我是被冤枉的!一定是有人陷害我!"

可当警方问恩宁,离开医院,四十二分钟去了哪里谁能做她的不在场证人

恩宁无语了。

她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离开过医院。

"林放!对,林放可以!他一直守在我的病房门外,他能证明,我没有离开过病房!"

警方又审问了林放。

林放一阵头大,他也帮恩宁解释,杀人凶手不可能是恩宁。

恩宁秉性善良,不会做那么残忍的事。

可警方只讲证据,不讲人情。

林放做不了恩宁的不在场证人。

前天晚上,他被楚蔓可叫走了,两个多小时后才回来。

当时,楚蔓可遇见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