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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我的姐姐何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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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抚恤金(第2页)

确定姜尚明认识她后,何雨水放松了些,

随即点了下头。

姜尚明放下张海民,并将他安置在床上。

“我记得之前有次大海带着你在派出所的食堂吃午饭的时侯你大概只有十几岁,

是个青涩的少女,

没想到多年未见,如今已经长大了。”说着,他的神色也变得更和蔼:

“我叫姜尚明,

你现在作为他的干女,以后称呼为姜叔就好了。”

随后他又询问何雨水:

“雨水,你结婚了吗?”

听到问话,她赶忙摆头示意没,阎埠贵马上在边上解释:

“雨水分明是还没成家的,在学校表现优异直到读完中学,

去年毕业后就在一家供销店让了售货员月薪能达二十余元。”

未婚女子抚养孩子确实有点不太合适。

于是他在犹豫中提议:

"我最近了解到大海遗孀的事情,因为你是我们家人,所以我直接跟你说,照顾孩子作为一位年轻女性确实不便吧?要不要让我来带这个孩子去找一个好的归宿?”

听闻此建议何雨水稍稍迟疑,迅速摆头拒绝:

“姜叔,

这孩子特别乖巧,

照顾他并没有太多负担。”

“原本我也考虑过让他被更好的人家接手抚养,但总是不太安心。

你要找的人家里应该都是警察家属对吧

他们常常加班,甚至可能遇到生命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不如我继续照顾着他吧。”

闻言,姜尚明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不得不说她讲出了问题的重点所在。

的确,作为局长,所推荐的人通常来自于警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