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异界征服手册小说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一节 帝都平叛(上)(第4页)

在塞拉眼里,无论是那些成天只会拿着刀剑吆喝炫耀肌肉的帝国贵族,还是拿着一堆金饰品四处乱送,偶尔朗诵几具酸诗的帝国贵族,都是一群恨不得见到美女露**的发情动物。而吴此仁第一次让她认识到了这个异界军人的形象,睿智,勇敢,谨慎,做事认真,对女性彬彬有礼,又能于危机之中临危不乱,这一点就不是那些大脑里都是酒精的贵族们可以比的。

“我同意。”塞拉小声说了一句,不等吴此仁回答,就害羞的跑到墙角,开始满面通红的仔细端详那块手表。

“明白就好。”吴此仁没有在意这个问题,继续研究他的路线,虽然心中有一丝的不安,但是现在没有那个时间去考虑了。

……

天色渐晚,帝都一天的骚乱依然没有完结,大规模集结的人群已经没有了,但是到处都是三五成群打家劫舍的暴徒,在炮艇机离开后,开始四处劫掠,而炮艇机无意间点燃的几处火光也是浓烟冲天。

而在帝都不远处,一条巨大的红色飞艇正缓缓靠近。

少校艇长陆少华看着远处的浓烟,感觉浑身热血沸腾,他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艇内广播:

“所有人员注意,我们即将抵达帝都上空,请做好战斗准备。”

少校顿了顿,总觉得作为战前动员还缺了点什么,他深穿吸了口气:

“诸君,我喜欢战争。”

艇内顿时一片安静。

运兵舱,空15军45师先遣队上尉队长崔玮一脸黑线条的听着这广播。

“队长,少校大人他在说什么?”一个战士问道。

“他说朱军爱战争,我靠,咋不说冯巩爱和平啊。”崔玮直接给了个评价:“装B的家伙。”

陆少华的演讲还没停止:

“诸君,我贼拉喜欢战争。

“你看。”上尉对身旁的士兵说道:“这就暴露了少校大人一个土鳖的本质。”

我喜欢游击战,我喜欢地道战,我喜欢地雷战,我喜欢麻雀战,我喜欢运动战,我喜欢穿插战,我喜欢包围战,我喜欢大兵团作战,我喜欢阵地战,我喜欢防御战,我喜欢碾压战。

我喜欢保家卫国驱逐侵略者的战斗,我喜欢在邻国御敌于国门外的战斗,我喜欢冲入敌人的国土彻底摧毁他们抵抗意志的战斗。

我喜欢看着小鬼子在我们巨大的包围圈中每天挨枪子,惶惶不可终日。

我喜欢国军在我们不可战胜的军队面前面前土崩瓦解,然后加入我们的队伍继续追击的战斗

我喜欢联合国军在我们冲锋号面前屁滚尿流的逃窜。

我喜欢印度兵们扔下武器,举手投降。

我喜欢越南兵在我们炮火下直接化为灰烬。

诸君,你们穿越了一个时空,或者是一个宇宙,难道你们就不再渴望战争吗?

诸君,我渴望战争,这是**军人一直在等待的一场战争,这是属于我们**军人的一场战争。

让敌人永远记住我们的可怕。

让敌人听到我们军靴的声音就惶惶不可终日。

让我们的旗帜再次在敌人首都上空飘扬。

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