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陆程文冷清秋小说最近更新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811章 大佬出场,风格独特(第1页)

来者穿着体恤衫、大裤衩,踩着一双拖鞋,头发乱的……像是刚睡醒的狗熊。

一看他的德行,陆程文就基本能知道他是那一种类型的人。

有一种富二代,专门喜欢不修边幅。

就是故意穿体恤衫、大裤衩、人字拖,每样都能穿出地摊货的效果,但是每样其实都是高奢甚至是定制。

脸上也不怎么收拾,有的甚至经常好几天都不洗脸;

至于发型,就更是什么货色都有了,有屎黄色的,有鸟巢风的,有皮屑收集爱好者,甚至还有长发擀毡的艺术家……

他们仅仅对三样东西不将就,一是女人,必须漂亮,必须性感,必须放出去给人一看就吸睛。

就得达到那种,让人一看就会想:我的天!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跟了这么一个恶心人的脏东西!呸!气死老子啦!

这种效果。

二是车子。

他们这类人经常喜欢开跑车,而且至少得是价值双百万以上的。

你都这个造型了,开一辆百万出头的入门跑车,还不改装,那就是跌份儿,其他的富二代会鄙视你到骨头里的。

所以,车子至少双百万起步,而且必须是最新或经典型号,而且改装的钱,必须比车子本身还要贵三倍以上才行……

开上亿跑车,对他们来说太正常的。

要的效果就是,让周围的人一看。

我的天!那么恶心的东西,竟然开得起这么帅的车子吗?

不对!他故意的,这个人肯定是深藏不露的人!

他肯定是有着与众不同的格调、深不可测的智慧、常人无法理解的思维、小人物可望不可即的眼界,以及可以让世界为止转动的财富……

所以,邋遢反而变成了风格和个性。

三嘛,就是面子。

他们对面子的要求的点很奇特。

就是表面低调,跟凡人差不多,主打就是一个反差感。

我就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要多平凡有多平凡。

大家都是人字拖、大裤衩、体恤衫,但是我开超级跑车,睡网红、模特,出入各种奢华场所,结交上层人士……

哎你说气不气人?

哎你说人和人的命是不是不一样?

我就偏不穿西装、打领带,我就偏不做头发、塑形体,我就偏不当个正常人,气死你!

而眼前这个,正是邋遢派富二代的顶级代言人:陈参,华夏自媒体大亨的儿子,各类杂志、自媒体、网络新闻的大红人。

陈参一进来,后面就跟着二十几号人,浩浩荡荡,场面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