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小时候喜欢她,现在不喜欢了(第1页)
"这话你留着跟府尹大人说吧!"捕快说着就要将所有的人带走。
看那几个壮汉的样子,熟门熟路,根本不怕。倒是热心的百姓,吓得不轻。
"等等,大人到了现场,根据《大梁律》,您离开前,请在这张物品及人员受伤单子上签字盖印。"温锦拿着账房先生记好的单子上前。
捕快闻言愣住,被人挑衅砸了场子,却还这么冷静,像是早有准备的东家,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没错,捕快大人可参看《梁律》第一百三十条。"门外的学子扬声说道。
捕快本来不想管这事儿,斗殴嘛,就是把人带回去,"各打五十大板"了事。有钱的拿钱,就能免了这顿板子。
被砸的药铺,若是关系硬,也能追回一点儿损失。
若是没有背景,那就只能认栽。
但这会儿,他眼睛一瞟……呵,那不是御史家的公子旁边都是崇文院的学生吧
御史言官那是专门告发官员的官职。没事儿就喜欢挑刺上奏。
他一个小小捕快,还犯不上御史上表告他……但他此刻代表京兆府啊!
他的顶头上司京兆府府尹,在乎御史上奏啊!
"咳,说的是。我看看。"捕快一边看单子,一边清点药铺被砸坏的东西。
"大人如果确认了,就可以签字盖印了。"温锦叫人拿来笔墨印泥。
"这单子我得带走!"捕快眼睛一转。
温锦笑笑,"当然。"
笑话,单子带走了,她还有什么证据
捕快签字盖上印玺之后,就要收起单子。
温锦却一把拿过单子,在捕快发飙之前,又送上一张,"这单子一式两份,大人拿走一份存档,我们留证一份。"
"对!这才正规!"
"是这规矩!"青年们连声称赞。
捕快憋了一口气,众目睽睽之下,却也只能忍气吞声。
"带走!"他挥手将人押走。
就连躺着没动的刘志文,也被他们抬走了。
为首的壮汉出了药房,凑近捕快,"捕快大哥,小意思,您收下。"
趁着没人注意,飞快地把银子塞过去。
捕快心里一喜,这么重一包银子,比他半年的俸禄都多了。
"哟!快看!贿赂捕快!"逢春早就跟着出来,她眼尖,立马嚷嚷。
崇文院的学生都往这边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