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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十八岁宋月月付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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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第二天,我找了个律师,带着协议一起出现在爸妈面前。

家里的公司有我20%的股份,是爷爷生前立了遗嘱留给我的。

成年前由父母代持,成年后由本人持有。

前世我忙着跟宋月月争风吃醋,把这件事给抛诸脑后。

直到死都没拿回来,平白便宜了她。

爸爸错愕的问我:“你小小年纪,要这些股份干什么?我们平时给你的钱还不够你花的吗?”

我的律师开口:“根据付老先生的遗嘱,付意欢的股份年满十八周岁后由她本人代持。现在她已经满足条件,二位请签协议吧。”

碍于律师和遗嘱,两人还是签了协议。

放下笔,妈妈立马就说:“就反正早晚都是你的,何必用这种方式来讽刺我们没给你过生日。”

“这些股份就当是给你补了一份生日礼物好了,拿了就别闹了。”

这话说得真奇怪,明明是爷爷留给我的东西,现在变成了他们补给我的生日礼物了,人还真是,别人的东西拥有久了,就忘记这本该是别人的了。

我把已经签好的协议放进包里,忍了又忍还是觉得憋屈得慌。

“妈妈,关于生日我什么时候闹过了?你说这话更像是你心虚,但你不用心虚,我并不期待过生日,生日而已,没那么重要的,其次,这股份是爷爷留给我的遗产,不是你们给我的,它本就该属于我。”

“其次,爸爸你说的什么零花钱够不够花,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每年的分红有多少你们心里清楚,自爷爷去世之后这么多年,这部分钱都在你们手里,如果细算起来,你们是不是还得补一些给我?”

我的语气冷硬,面色想必也不好看。

他们夫妻俩看着我的眼神由震惊到失望又到愤怒。

“爷爷凭什么给你?”

“还不是因为你是我的女儿!”